1、毕业证获取资格:获得第一学历(统招)毕业证书,第二学历(自考)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论文成绩合格,学习期间无违纪情况。
2、学位证获取资格:获得第二学历毕业证书(自考)毕业证书,第二学历(自考)各科(含校考)考试成绩平均分65分以上,论文成绩80分以上,重庆市学位英语合格。
为增加专业就业竞争力,结合就业需求开设相应专业就业方向。凡是取得第二学历(自考)相应课程合格者,均可申办人社部相关机构颁发的就业能力证书。实现毕业证+职业证书“双证”就业。
凡是第一学历(统招)进入毕业班时,第二学历(自考)还没有通过科目考试合格,但是双学历课程均已修完,面临就业压力,为此我院可以授予学员双学历证书,向用人单位证明学员在我院选修了第二学历(自考)课程知识学习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