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财税技能考试培训中心
《会计师》职称报考通知
11月5日新实施的《会计法》规定财税“技能”职称全面取代会计从业“资格”
【摘自全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把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应该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一)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二)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2018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考与学习须知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采用无纸化机考方式,全部为选择题。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会计初级资格职称证书。取得职称证在校学生可加3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二、考试时间及安排
2018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考点设在合川,具体安排以实际为准。《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三、技能培训与指导
为增强我校会计、财务管理、金融工程、投资学、审计学、保险学等相关专业学生专业技术能力,毕业前获取岗位职称资格,达到岗位技能要求,学校财税技能考培中心特针对国家颁布实施的新《会计法》,全方位辅导在校学生参加2018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工作。
1.在线学习指导
财税技能考培中心开通线上学习平台。可以满足广大同学手机、平板、电脑等方式随时随地在线
学习,提供”仿真考试题库系统”进行考试训练。
2.线下面授指导
开展线下面授班教学活动,提供全方位的知识讲授与考前训练指导活动。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报名地址:第三教学楼3楼3310办公室(财税技能考培中心)
咨询电话:023-64289740、18883016161向老师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财税技能考试培训中心
2017年11月18日
校企共建“财税技能考培中心”落户我校http://cqxdjy.swsm.edu.cn/info/1017/2329.htm
《华龙网》重庆首个校企共建“财税技能考培中心”落户合川http://say.cqnews.net/html/2017-11/01/content_43206018.htm
《合川人民政府官网》报道http://www.hc.gov.cn/zwyw/bmdt/201711/t20171101_117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