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关于下发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师商院发[2015]97号)具体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创客学院,负责实施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
创客学院由教务处、学生处、现代教育与培训学院等部门的相应职能整合而成,挂靠现代教育与培训学院。
教务处:以课程为依托,负责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学习成绩认定与评价、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评估。
学生处:以大学生创业实践基础为载体,负责创客管理、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孵化与发展。
现代教育与培训学院:以创客空间为平台,负责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具体活动的实施、创客空间运营与活动组织。